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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制度
滨州市中医医院信息公开制度
范围形式:网站、报纸、公众号、视频号。
审核发布: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
为加强我院信息安全管理,促进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发布的总体原则和内容
发布内容遵循的总体原则:能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最新动态。
发布内容:
- 我院制定的须对外公布的机构信息、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信息、日常工作动态信息等;
- 由我院主办或承办的各类活动;
- 可共享的其他文件信息。
二、信息审核、发布时间对需要审核的信息,原则上做到两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紧急约稿信息按照有关要求相应调整审批及报送时间。
三、信息安全要求
1、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层层把关,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2、转载其他媒体新闻,应遵守有关规定,被转载的网站应是国家、省、市的政府网站,以此保证所转载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
管理维护:滨州市中医医院宣传科
咨询回应:滨州市中医院办公室电话:0543—336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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