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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医医院医保报销政策
根据滨州市及胜利油田扶持中医药发展相关政策,参保患者在我院就医按以下报销标准执行:
一、普通门诊报销
1、滨州市职工:每年度起付线3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退休职工75%,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3500元,退休职工4500元。不跨年度。对超过以上年度支付限额的,进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统一按80%的比例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1000元。
(备注: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指医保报销给患者的额度,不代表医疗费总费用封顶线)
2、胜利油田职工: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线为800元,800—12000元内费用按照75%报销。不跨年度。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
1、职工: 起付线与住院合并计算,政策范围内发生费用按在职85%报销,退休90%报销。
2、居民: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发生费用按65%比例报销。
三、住院
1、职工:一个年度内起付线6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起,取消起付标准。(中医日间病房不连续计算起付线,每次入院均有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发生的费用,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5%。
参保职工住院(含门诊慢特病),经基本医保、公务员医疗补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5万的部分,职工大额按90%的比例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2、居民:一个年度内前两次起付线500元,第三次住院取消起付线。(中医日间病房不连续计算起付线,每次入院均有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发生的费用报销比例75%。
居民大病保险: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补偿:1.5万元(含)至 10 万元之间的补偿 60%;10 万元(含)至 20 万元之间的补偿 65%;20 万元(含)至 30 万元之间的补偿 70%; 30 万元(含)以上的补偿 75%。年度医疗费封顶40万。
3、胜利油田职工:一个年度内住院起付线800元,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取消起付线。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90%。油田医保系统设置分档报销比例,具体以结算单为准。
四、工会互助医疗
在我院住院的滨州市职工工会会员、且正常缴纳工会会费的,工会互助医疗二次报销在出院时一单式结算,由医院垫付,无需回单位二次申报。每年度限报销2次。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如遇变化按最新文件执行。
医保办咨询电话——3361206
202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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