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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亮责践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

滨州市中医医院“挂牌亮责践诺”活动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挂牌亮责践诺”活动长效开展,真正将职责深入人心,将承诺化为实践,经“挂牌亮责践诺”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在活动中涌现出的群众满意示范窗口、优质服务示范科室、优质服务标兵给予表彰奖励,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㈠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㈡教育、激励优先的原则
  ㈢奖优罚劣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㈠群众满意示范窗口包括住院部、收费处、中西药房、各科室门诊和行政职能科室。
  ㈡优质服务示范科室包括医院所有科室。
  ㈢优质服务标兵包括全体在职职工。
  三、考核内容
 ㈠ “四亮”、“四评”开展落实情况。
  ㈡科室工作制度、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㈢承诺时限完成情况。
  ㈣领导、群众(患者)满意情况。
  四、考核形式
采取现场查看资料、提问,领导(科主任、护士长)不记名投票和患者问卷调查或电话访谈等形式(职能科室、行政后勤从全院职工中抽查)。
  五、考核办法
  实行百分制,现场查看资料占20分、提问占20分、领导(科主任、护士长)不记名投票占30分、患者问卷调查或电话访谈占30分。
全院共评选出1个群众满意示范窗口,2个优质服务示范科室,5名优质服务标兵。其中优质服务标兵先由科室自行评选,每个科室推荐1名后选人,再由活动领导小组对后选人进行考评。医院将在2012年12月集中进行表彰,对优秀个人和集体授予荣誉证书、流动红旗等,进一步在我院形成评比工作标兵、树示范窗口等争先进、创优秀的长效机制。
  六、考核机构
  此次评选由我院“挂牌亮责践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院纪检部门监督。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