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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中医医院对过期麻醉药品进行销毁
根据市委、市卫健委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医院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滨州市中医医院药学部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安全检查,根据《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过期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及空安瓿、过期处方进行销毁。此次销毁过程在市卫生监督管理局监督下,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进行了认真核对。
副院长李福民、医务科主任吕振军,以及院感科、护理部、保卫科等主要负责同志均在现场进行监督,药学部分管麻醉药品的同志负责实施销毁,销毁方式为用铁锹直接将安瓿拍碎装入利器盒,纸质包装盒和贴剂麻醉品烧毁按医疗垃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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